注意!天津危险品运输时以下几条安全注意事项要重视起来!
天津运输危险品的车辆通常携带具有腐蚀性、自然性、易燃性、毒害性以及危害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。如果在运输过程中未能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,可能会发生事故。以下是需要注意的事项:
1. 在夜间运输时,车辆前后应当配备红色信号灯。禁止车辆挂载拖车,运输人员必须随车到达目的地,不得携带无关人员。严禁在车上吸烟,并要特别注意隧道、涵洞、立交桥等地的高度标识,以及限速行驶。
2. 进行天津危险品道路运输时,必须事先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批准运输路线。原则上应尽量绕过城市、村镇和人口密集区域,在交通较少的道路上行驶,以避免发生事故造成重大伤亡。
液化燃气槽车和汽油罐车严禁携带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。当罐体内液体温度达到40℃时,必须采取遮挡阳光以及外部泼水降温等安全措施。对于低沸点的易燃液体、气体以及对热敏感的易燃易爆危险品,在夏季炎热季节宜选择夜间运输,以避免暴露在阳光下。
3. 天津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应根据天气情况做出选择。一般来说,在雨天、雪天、大雾天、雷雨天、强风沙天和酷暑干热天气下,禁止运输危险品。对于怕冻的危险品,在遇到寒流时也不宜运输(除非有保暖措施)。
天津运输危险品的车辆,在经过交叉路口、人流密集区域,或者遇到大风、大雾、大雨和大雪视线低于30米以及遇到警告标志等情况下,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,与其他机动车辆之间需保持至少30米的距离。
4. 通常情况下,禁止天津危险品运输车辆超车、追车或抢行会车,非特殊情况下不得紧急刹车,以免危险品受到过大惯性力的撞击。在道路不平、视线受阻、行人较多的区域行驶时,还应采取相应减速措施。
5. 当气体槽车大量泄漏并发生火灾时,在没有可靠的止漏措施时,切勿扑灭火源。应立即报警,并将车辆开到不危及周围安全的地方,设法控制火势蔓延并加强对罐体的冷却,等待专业消防人员到达并采取有效措施。
天津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停车位置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,车辆周围十米范围内不得存在明火和建筑物。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应与其他车辆、高压线、重要建筑物以及人口密集区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,并由押运员进行看守。
6. 在行驶途中遇到雷雨天气时,应停放在宽敞的区域,远离森林和高大建筑物,以防雷击。如果使用畜力车进行运输,应注意防止牲畜受到惊吓,以免发生事故。